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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主旋律与“中华文艺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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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学的发展与繁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今经济日益世界化的背景下,人们必然会发出这样的追问:经济全球化对文学将会带来什么样的挑战与影响?我想,经济的大同与文学的独创永远也将是一个历史的悖论,世界文学也正是在这各国各民族经济的大融通之中更显各自的“异采”。本文要探讨的中国主流文学与“弘扬主旋律”文学问题即是与此“异采”或特色相关联的,它并非保守的,更非“防范性”的课题。的确,“弘扬主旋律”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口号,我们将把它放在传统与创新、继承与发展、世界与民族的广阔平台上展示中国文学的独特魅力。

      一 主流文学与主旋律文学

    主流文学是中国的文学史家们常常谈到的一个问题,“弘扬主旋律”则是江泽民同志关于我国文化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思想,最早见于他1994年1月24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弘扬主旋律”文学即是这一重要思想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流文学与主旋律文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两种文学现象,其理论研究均属于鉴赏美学的范畴,二者的内在本质均侧重在要求文学应符合读者鉴赏的政治理想,从而能在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方面构成某种共同的趋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流”或“主旋律”。

    主流,即干流,主流文学比喻的是中国文学发展一以贯之的主要线索与主要方面。这种一以贯之的东西,主要不在于艺术的形式,而应是由作品的内容所决定。从已有的研究资料表明,构成中国主流文学的内容要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经世致用、美善相兼、言志载道、爱国主义等,都是主流文学不可缺少的主题思想。概言之,尊用则是主流文学最为基本的情感内核。而且,这一情感内核自文学的诞生之初就表现出来了。《汉书·艺文志》称:“古之王者,也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这里的所谓“记言”“记事”,实际上即是指广义的散文,实用的目的十分明显。再往后的各个时代,强调文学尊用的线索就一直没有间断,虽然具体口号不尽相同,但其主要精神则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主流文学中的尊用还表现出以下两点特色:一是以“善”为文学之大用。尽管文学都讲究真善美的统一,但从东西方的鉴赏传统来看,西方是重在美与真的结合,我国则注重美与善的统一,而且又以善为最先。在汉代学者许慎那里,“美与善同意”;在孔子看来,尽善才能尽美。二是异常浓郁的爱家爱国的情感,不论是抵御外国侵略、希望祖国统一,还是言志明道等各种变法图强的具有政治教化作用的主流文学都可以归结到这种情感上来。

    主旋律文学,意指在所有文学中标志着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有主导作用的方面,它就像一台成功的多声部音乐演唱或演奏会,要求有某一声部所唱或所奏贯穿始终,使其成为主要曲调。“弘扬主旋律”就是要求强化这样的主要曲调,使乐曲的主题更加显豁突出,真正发挥纲领性和主导性的作用。

    “弘扬主旋律”文学,就是要求社会主义文学应当继续发扬中国主流文学尊用崇善的品格,能够“匡世济时”、“有补于世”或“为世所用”;就是要求社会主义文学能够与时俱进,符合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的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还要求整个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能够协调发展。“弘扬主旋律 ”,意味着其他声部只能起润色、丰富、烘托与补充的作用,或者说非主旋律文学的发展应当自觉地与主旋律文学相呼应。

    在现阶段,“主旋律”的具体思想内涵,用江泽民的话来说,“就是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1](第198 页)他同时强调,“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反映主旋律的精神产品的生产”[1]。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近十年来的文学涌现出了一大批体现主旋律的精品。如《壶口瀑布》、《青山魂》、《祖槐》、《落泪是金》、《西部的倾诉》、《智慧风暴》、《日出东方》、《人间正道》、《中国制造》、《苍天在上》、《大雪无痕》、《生死抉择》、《车间主任》、《苍山如海》、《大法官》等。这些作品表现了中国人民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军的主旋律,讴歌了社会主义的新人新生活,也荡涤了前进中的污泥浊水,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一道亮丽风景。

    主流文学与“弘扬主旋律”文学虽同属鉴赏美学的范畴,但二者立论的逻辑起点并不一样。主流文学是文学史家对中国文学发展规律的一种揭示,是中国作者与读者共同创造的成果。“弘扬主旋律”文学的逻辑起点则不是从已有作品出发,而是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同志顺应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并从中国主流文学受到启示后的一种民族自觉,执政党的自觉和读者意识的自觉。

    从中国主流文学到“弘扬主旋律”文学,是人们的认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飞跃,也是人们从实践中归纳总结,然后又将正确的理论自觉地指导实践的一种演绎。

    将主流文学与主旋律文学放在一起比较研究,其目的在于:一方面,由于中国主流文学与主旋律文学确实存在着相同的内在要求,因而就有必要对过去主流文学的形成作出清晰和准确的分析;另一方面,如何“弘扬主旋律”文学,我们又得从过去的主流文学那里吸取有益的经验。“弘扬主旋律”文学,仅仅依靠政策手段去实施显然不够。不论是何种文学,它必须为人鉴赏才能具有价值,从中国文学鉴赏史的角度来审视主流文学的特征与发展,研究主流文学与主旋律文学的内在联系与规律,进而达到推动主旋律文学的健康发展,繁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中国文学尊用崇善主流思想之形成

    主流文学与主旋律文学之所以具有可比性,即在于两者在审美理想上的趋同性,并逐步形成了以尊用崇善为主要内容的主流思想,并贯穿中国古今文学。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现象并非偶然,也并非是作者或统治者的主观愿望所致,而是由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经济、政治与文化决定的。

    传统的中国社会,其经济基础是以家庭农业经济形态为主的自然经济占据绝对优势的社会。老百姓都是一家一户地被固定在土地上,以独立经营土地耕作的锁闭性为其特征。正如《史记·货殖列传序》所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这与西方奴隶制商品经济相对发达和中世纪城市商品经济的形成相比,其区别十分明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学者提出:“根子在于我国古代社会生产方式中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强固结合,由此而形成的家庭农业经济形态,构成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顽强而具有持久生命力的细胞。”[2](第16页)但这还只是从形式上来看的,深层的原因应是与中国古人传统的文化理念有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基本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其中心内容是关于如何“成人”和如何“齐家”的学问。儒家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即在于人具有道德,这是人的本质。如何使人具有道德呢?这就是“如何成人”的问题。孔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兴于德,立于礼,成于乐”[3]。至于“成人”的标准,孔子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像孟公绰一样,要能够清心寡欲[4]。寡欲,就是要克己,要克制自己的各种欲望,视富贵如浮云,视金钱如粪土。这与西方人文主义强调享受、追求幸福,反对教会宣示的禁欲主义恰恰相反。在这样的道德规范下,显然不利于发展商品经济。在儒家经典中,还有不少内容是讲如何“齐家”的。家庭是人类美好天性的摇篮,为孔子等人特别看重。《大学》主张:“治国必先齐家”,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安天下”的统一关系。如何“齐家”?儒家认为,仁爱是家庭生活的思想基础,孝悌礼仪是组织家庭关系的具体内容,并制定出“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一整套家庭伦理,它培养的是“顾家”、“守家”、“爱家”的仁爱之子,以“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为荣,家庭是人们的生处,也是人们的死所。在这种牢固的宗法家庭母体里,要想打破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极其不易。

    政治的集中体现是国家。中国国家的建立与发展也无不与中国古人特殊的家庭伦理联系在一起,以致于王权与族权、国与家合二为一。《左传·恒公二年》有云:“ 天子建国,诸候立家。”这里的“家”又是另一种含义,它实为宗族与政权的统一组织形式,真实地反映出“家”与“国”有一种层级组合关系,即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此后,随着中国家庭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以及从宋开始盛行的家谱制,家庭、家族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家庭”也便逐渐地演化为中国社会组织构造的最小单位,或者说,中国封建国家也正是有意识地借用了不少家庭、家族的伦理规范来协调和维系政治统治。

    概括而言,中国封建社会这种家国一体的政治特征主要包括:一方面,“家”自一开始就有另一种含义,它是比“国”要小的一种政体形式;另一方面,“家”即使从政体形式中分离出来,单纯成为区别人们血缘亲属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之后,家与国仍然保持着一定的紧密联系。譬如,以家庭、家族一整套“亲亲”、“尊尊” 的礼教规范来治理国家,将社会阶级关系“血亲化”,将“人伦”关系植入政治统治中,统治者以“民之父母”自居,老百姓也习惯于将其称为“父母官”,等等。可以认为,国家是小家庭的放大;同样,小家庭又可看作为国家的缩影。这种家国一体的对应关系,我们还可从很多地方看得出来,如族田——官田、族规——王法、祠堂——衙门、家(私)塾——官(公)学、家丁——军队,等等。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

当然,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揭示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文化与政治是什么,也不是全面论述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文化与政治对社会的推动关系,而是要探求它对中国主流文学及当下主旋律文学的影响。

    秦晖指出,“把传统村落视为具有高度价值认同与道德内聚的小共同体”,“集中代表了中国独特文化并自古传承下来的宗族血缘纽带,因而传统乡村又被认为是家族本位的(并以此有别于‘西方传统’的个人本位)”,这一种“在文化形态上讲传统中国的小共同体本位,把它视为区别于异文化的中国特征,并用它来作为解释历史与现实的主要基础,则是很可质疑的”[5]。不从社会的基本矛盾而仅从社会的一些特殊现象去解释历史与现实及其发展,固然大可质疑,但中国独特的文化的确存在,它直接影响了中国主流文学的形成,并为“弘扬主旋律”文学的提出张本,这则是不能怀疑的。显然,中国人特有的家庭观念与国家观念,导致了与西方其它民族不同的社会意识。国家的“家庭化”或“血亲化”,以及家庭自然经济的锁闭性和以一夫一妻制、宗法制为内涵的家庭秩序的稳定性,使得中国民众彼此异常亲和向善,视爱国如爱家,国破就是家亡,国兴就是家荣。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民众的“大一统”、“大团结”的思想就特别根深蒂固;“一呼百应”、“一心同功”、“一心一腹”、“一心同归”、“一心一力”、“一心一意”、“ 一唱百和”等,此中真意,可能是西方人无法理解的;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统一,“天地君亲师”、“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牢不可破的道德准则。因而,人们关注得更多的是实际与实益,以及对人自身内在道德价值的探求,人与人的关系多尊用,多崇善,少审美。所以说,尊用崇善是中华民族的最为基本的情感内核或审美模式。

    这种尊用崇善思想在中国文学中的表现十分突出。从孔子对《诗经》的三字精典评价“诗无邪”,曹丕将文学当成“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到鲁迅先生所说的“文学是引导人们前进的灯火”,直至江泽民“弘扬主旋律”文学的提出,正是主流文学形成与古今贯通的理论线索。德国著名哲人黑格尔在其《历史哲学》中指出:“中国只有家庭,只有团体,没有个人,没有个性。”[6](第135页)明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国文学自一开始就那样强烈地关注人的道德,主张修身养性、尊用崇善,并将仁德、正义、宽容、义务、至诚、忠君、中庸、贡献之类纳入此一认识中,以致于成为一以贯之的主流或主旋律,它与侧重以摹仿自然、探求外在世界为发端的西方文学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道径。

      三 发扬优秀传统 “弘扬主旋律”文学

    中国主流文学尊用崇善的人文传统,应该说它对中国文学始终能保持自己正确的方向,使它不致于陷于唯美主义或形式主义的泥坑,特别是对我们今天如何“弘扬主旋律”文学有着明显的积极意义。现在的问题是,“弘扬主旋律”文学在有些作家和理论家那里还存有思想障碍,甚至还有人将它视为“左”而不屑一顾。譬如作为“弘扬主旋律”的重要项目“五个一工程”,理论界基本上没有纳入研究视野,这在高校似乎又更为突出。

    为何要“弘扬主旋律”文学?如何“弘扬主旋律”文学?我以为必须解决好如下几个认识上的问题:

    1、认真总结与研究中国主流文学的成功经验,以及它之所以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它对新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实际是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物质文明建设如火如荼,而文学的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支却总是显得捉襟见肘、羞羞答答。甚至不少作家在“物欲横流”、“道德滑坡”、“文化失落”的“时弊”中迷失自己。或者热衷于标新立异,以提出什么“主义”、什么“流派”为时髦,理想式微,崇拜技术,不仅将中国主流文学的优秀传统束之高阁,而且对“弘扬主旋律”文学更是漠然;或者借口“多样化”鼓吹当代文学的“无主题变奏”,不要“指挥”,也不要“主旋律”。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深刻反省。但也毋庸讳言,主流文学固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可资借鉴的有益的经验,同时,传统的中国社会将阶级关系“血亲化”,将“人伦”关系植入政治统治中,则禁锢了我们先人的民主意识,也为文学乃至文化的专制留下基因。虽然,21世纪的今天,不能与过去同日而语,但我们仍需提高警惕。

    2、要使广大作家、理论家从根本上真正认清“弘扬主旋律”文学的历史继承性,它应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愿望的政治优势。德国诗人歌德也曾不无赞叹地指出,“中国人在思想、行为和情感方面”,“更明朗、更纯洁,也更合乎道德”[7](第112页)。千百年来,我们的大多数文学作家们正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顺应了这种共同趋势,从而使文学成为引导国民前进的灯火。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的文学更是遵循社会主义的方向,使文学真正成为团结人、教育人、鼓舞人的有力武器,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具有社会主义精神与共产主义理想的时代楷模。从当年的雷锋、王杰、焦裕禄、欧阳海、王进喜,到当今的张海迪、孔繁森、张鸣歧、王启人、罗健夫、陈金水、徐虎、李国安、李素丽、赵雪芳、王廷江、谭彦、徐洪刚、张金泉、吴天祥等,他们就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孕育成长起来的英雄,同时,这也是中华民族能够团结奋斗、敌忾同仇、坚不可摧的奥妙之一。

    3、显而易见,“弘扬主旋律”并非要求文学趣味的一家独鸣。所以,江泽民同志又多次强调“使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完满地统一起来”[8](第201页)。而且,他还曾经举过这样的例子:我们提倡唱进行曲,从音乐上来讲,它是有战斗力的,但也不能不让在军队里边唱些健康的抒情歌曲。有一首歌叫《军港之夜》,我看是首好歌,不能把它看作是靡靡之音。我们总不能一天到晚唱队列歌曲,休息的时候也不让唱唱《军港之夜》。应该既有战斗的歌曲,也有抒情的音乐。战士休息的时候,唱点健康的抒情歌曲没有坏处。[9]这已将“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问题是,我们有些同志好像太神经过敏,一提“弘扬主旋律”就与“假、大、空”或者与过去的所谓“写中心、唱中心、演中心”简单等同起来,这是不公平的。而且,据我所知,学者们一般也不愿意涉足此一领域,以免招来浅薄或“左”的揶揄。当然,过去“左”的教训不能忘记,但反过来,我们如果又因噎废食,明知连外人都很羡慕的中国人的优势,我们却总是理不直、气不壮,这不也是一种悲哀?

    4、江泽民同志提出“弘扬主旋律”,其比喻意义意味深长。一则说明社会主义文学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二则说明文学完全可以“百花齐放”,但也必须要有大量的占有明显优势的具有社会主义政治主题的作品形成主导。同时,他还要求通过党和政府来加以主动推动,这不仅是我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大创举,也是我党第三代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的新贡献。正如董学文所说,江泽民同志的“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是对‘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的重大发展”[10]。

    5、应特别指出的是,“提倡多样化”作为“弘扬主旋律”的补充,主要是指艺术风格的多样化与题材大小的多样化,而绝不是思想主题的多元化。我们发现,“多样化”与“多元化”在很多批评家那里常常混为一谈。甚至有人口口声声以捍卫“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似乎他才是最主张要“弘扬主旋律”的,最具有历史的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打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旗号,极力鼓吹所谓社会主义文学的多样化不应只是指形式、风格,而且还要包括内容、题材、主题等,并认为“文学观念、美学思想、创作方法和批评方法以及艺术理论的‘多元化’……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显然,文学观念、美学思想、创作方法等的多元化必然将在作品中反映出来,这实际上是要摆脱文学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社会主义文学的“一元论”政治标准。我们有责任予以澄清。

【参考文献】

    [1] 江泽民.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A].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思想政治工作[C].北京:学习出版社,2000.

    [2] 陈伯海.中国文学史之宏观[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3] 孔子.论语·泰伯[M].

    [4] 孔子.论语·宪问十四[M].

    [5] 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J].社会学研究,1998,(5).

    [6] 杨深.走出东方[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

    [7] 爱克曼.歌德谈话录[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8] 江泽民.发展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A].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思想政治工作[C].北京:学习出版社,2000.

    [9] 江泽民.视察广州军区部队时的讲话要点[N].人民日报,1990-06-18.

    [10] 董学文.江泽民文艺论述的理论价值[J].理论与创作,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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